加强安全提示 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

文章来源:
保卫处
文章作者:
刘孝东
发布时间:
2008-03-18 17:12:48


每年新学期开学,都是各类案件的高发期,为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及学院财产安全,保卫处针对突出的安全问题,进行了不定期的安全提示。

    2月23日,学生新学期入学安全提示:

    1、学生入校后,应及时整理自己的行李物品,避免因混乱造成物品的丢失。

    2、养成随手关门、关窗的习惯,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,以防财物被盗。

    3、提高防范意识,特别是学生公寓,如发现有冒充同学、老师或推销商品的外来人员要及时报告,防止不法分子混入我院作案,确保个人及学院财产的安全。

    4、尽量在校内购买物品,不要到学院马路对面的饭店及商店消费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及财物被盗案件。

    5、上街购物要特别注意防范“两抢一盗一骗”,在公交车挤车时及车上、商场、自动取款机取款时要提高警惕,稍有疏忽,便会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。

    6、同学们之间要和睦相处、互谅互让,遇事要冷静克制,学会容忍,“退一步海阔天空”,千万不能冲动,拳脚相加。否则,将受到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。

    7、学生报到后,各班主任、辅导员应及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将预防的关口前移,杜绝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。

    3月18日,交通安全提示:

    1、进校所有车辆一律停在学院大门两侧及指定的停车位上,严禁驶入禁行区域;学院大门人流量较大,且两侧转弯时存在盲区,进出车辆应缓慢行驶,避免发生交通事故。

    2、上街购物,靠路边行走,穿越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,做到“一停、二看、三通过”;等公交车时,要在站台上等,不要站到马路上,以免被过往的车辆擦伤,撞伤;到站后,要等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。

    3、发生交通事故后,要及时报案、保护好现场、协助抢救伤者或财物、并做好防火防爆措施。牢记“交通事故报警”、“急求中心”、“火灾报警”的全国统一呼叫电话“122”、“120”、“119”。

    只要有行人、车辆、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,就有交通安全问题,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,就会造成严重后果,断送美好的前程,甚至生命。请大家珍爱生命,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,自觉遵守交通秩序,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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